戶主,一戶之主,朝廷若有什麼事,吏目們過來通知各家,也都是找戶主。
趙大丫沒出嫁時,戶主是她爹,出嫁了,戶主是公公,公公死了,哪怕婆婆還在,戶主也是她丈夫。
後來她丈夫死了,戶主就成了她兒子。
戶主兩個字,和她有什麼關系?
可如今,她是戶主了!
趙大丫像是迎頭挨了一棒,整個人被打得暈暈乎乎,捧着那張紙,像是捧着一疊黃金。
媳婦倒不覺得有什麼——婆婆這樣的老人,當個戶主有什麼!自己丈夫就算在,也說不出個不字來。
後邊的人還在上戶籍,她們則是被帶到了縣衙後頭的空地上,這邊也有幾張桌子。
但卻不像剛剛那樣有序,反而是不少人扯着嗓門在喊:“有願意去挖礦的嗎?每月五百塊!三天吃一次肉,每個月能拿兩罐糖和一罐鹽回來!年底還有一匹布!”
“願意做活的姑娘有沒有?!紡織廠還差人!每月底薪五十塊!紡一根線提兩分,一個月兩三百不是問題!”
“工廠也要人!都是力氣活!不限姑娘漢子,一個月工資三百!四五天也能沾一次葷腥!”
“磚窯這邊也是!不限姑娘漢子,一個月工資兩百,活比廠裡輕省些!”
倒也有維持秩序的“護衛”,但并不強制她們在哪處排隊。
喊聲此起彼伏,但婆媳和鄰裡們擠在一處,都不敢過去。
她們剛經曆了縣城易主,哪裡敢就輕易信了這些話?
更何況什麼三百五百,塊是什麼?都聽不懂!
讓姑娘出去做活,不是要拐出去賣了吧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