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比工廠自然不多,但這畢竟不像工廠那樣累,來應聘的,多數也是老大娘這樣年紀的婦人,幹不得重活,帶孩子雖然又累又繁瑣,可總比去工廠,擺弄那些機器叫她們覺得适應一些。
“我看你與你那丈夫,也不怎麼親密。”老大娘看姜佩蘭幹了幾日活,覺得這姑娘十分順眼,便好心說道,“你若與他過不下去,趁早說清了離婚,别覺得自己養不活三個孩子,你有手藝,咱們這兒缺醫匠,即便不當醫匠,你去工廠,養活三個孩子絕無問題。”
老大娘:“如今縣裡不說,村裡離婚的可不少。”
“我媳婦她組裡就有個婦人,進廠之前總挨她男人的揍,生了兩個女兒,公婆和她男人看她不順眼,阮姐來之前,她都覺得自己要被打死了。”
“可如今呢?她進了工廠,為了往上升,又去上了進修課,轉頭就回去提了離婚,村裡分給她的地也不要了,返還給了阮姐,拿了筆錢,帶着女兒們進城過日子裡哩!”
姜佩蘭被驚得連表情都沒了,她傻傻地看着老大娘,最終隻是小心翼翼地問:“大娘,你不怕你媳婦有樣學樣?”
老大娘十分豁達:“腿長在她身上,她要走,難道我就留得她?何況人啊,将心比心,我那媳婦是個好的,我和我兒也不是壞的,過得下去自然好,過不下去,我兒還找不到好姑娘?”
老大娘:“更何況她有工作,離了也能去找個好兒郎,我家沒虧着她,她有好前程,我也不虧心。”
姜佩蘭懂了——百姓有錢了,如老大娘這樣的人家,便能不再将媳婦看做家裡最重要的财産,不必再害怕她跑了,自家人财兩空。
便能看戲一般看别家離婚的笑話。
況且他們也反抗不了阮姐,更不想反抗,是像以前一樣吃了上頓沒下頓,還是遵守阮姐的規矩?
腦子稍微清楚的人都明白其中的好壞。
姜佩蘭問:“那婦人的丈夫,不曾來鬧嗎?”
老大娘撇撇嘴:“自然來了,不過他站不住理,女吏們當時就說了,全村的人都能作證他以前打媳婦,他說自己如今不打了,女吏們卻說,既然曾經打過,且證據确鑿,要麼立時離婚,要麼去打官司。”
“但那婦人執意要離,打官司也是會離的,隻是打财産分割的官司。”
姜佩蘭:“那!那是如何分割的!”
老大娘歎氣:“那婦人傻呢!說是隻要兩個女兒給自己,她什麼都不要,她那丈夫看轉圜不得,立刻就同意了。”
“否則家裡的錢與她分了,他以後更娶不到媳婦。”
老大娘還有些不忿:“那個傻婦人,要我說,多少苦日子都熬過來了,還差這幾日?跟他打!叫他掏出錢來!”
姜佩蘭:“那兩個女兒,他就不養了?”
老大娘:“自然要養,養到女孩們能做工,起碼要養到十六歲,每個月一個孩子給二十塊,每三個月寄一次,不寄?兵爺們就要找他去了!”
“二十塊?夠用嗎?”姜佩蘭還是不清楚這裡的錢到底有多少購買力,她買的東西還是太少了。
老大娘:“夠了,吃飯盡夠,如今棉布也便宜。”
姜佩蘭小聲說:“這倒是好事。”
老大娘:“誰說不是?總之啊,咱們小老百姓好好幹活,有奔頭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