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人有戶籍,女人也能有私産,能種地,能經商。
或許在别人眼中,這樣的地方不是什麼好地方。
怎麼能叫小姐們去做活呢?地府也不過如此了吧?
可她卻被迷住了。
她聽得越多,越是為錢陽動心,沒有白丁,沒有奴婢,她要是過去了,哪怕隻是去當個洗衣婦,那也比留在家裡好,比嫁人好。
小姐不知道是對自己說還是對丫鬟說:“難道你們想跟着我嫁進周家嗎?”
丫鬟們連連搖頭。
她們的前途寄托在小姐身上,小姐出嫁,她們是陪嫁,是小姐“嫁妝”中的一個,倘若姑爺要将她們收房,死了的那個婢女可能就是她們的未來。
如果姑爺不将她們收房,由小姐配給姑爺家的小厮長工,雖說也是條出路,可這大約是不行的。
因為外頭的女人可能不聽話,不乖巧。
而自家從小養起來的丫鬟,絕不敢跟主人别苗頭。
最好是自己懷孕的時候,讓陪嫁去解決姑爺的被窩裡的事。
丫鬟們還是惜命的——為小姐鞏固地位,可以。
但為小姐去死,那還是算了。
兩個丫鬟雖然還有親人在世,但對親人并無什麼感情,隻有每年年末,爹娘會到後門,找她們要錢。
剛開始還好,可七八年過去,幼年的那點親情消失的無影無蹤,隻剩下無止盡的厭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