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3章(第2頁)

說完馮舒窈也不走,而是一臉焦急地催促道:“刑罰還好說,以前的刑罰改一改,勉強能用,可民法還是籠統了!案子不好判。”

“法典的編撰,這是非得提上日程的不可。”

“阮姐不知何時才能回來,咱們應當早做準備,等阮姐回來了便能實行。”

馬二頗有些頭疼,也不知道阮姐一天到晚是怎麼忙過來的,果然還是上面的班子不夠,能為阮姐梳理公文的人太少,很多東西都是可以精簡的。

而如今衙門裡的人,多數都分不清輕重,一股腦全往上送。

“你是法官。”馬二頓了頓,法官是個新官名,“原本就該你來組織。”

以前判案是縣令的活,這麼一看,倘若縣令是個凡事親力親為的好官,那他要幹的事就太多了,不累死算運氣好。

畢竟他得一人身兼數職,要管民生,包括修路,興修水利,與商人互通有無。

還要管刑罰,調查案件,派人搜集證據,判定刑期。

商人要管,城防要管,人口要管

馬二這麼一想,覺得朝廷裡出庸才也不奇怪,科舉考經義治國,讀書人即便有才能,卻沒法在某一個領域深耕,他們着眼的是天下,是國事。

即便是耕讀之家出來的,知道種地的難處和百姓的需求,那也很局限。

不過在馬二看來,耕讀之家出來的學子,下限還是比權貴子弟的下限高一點的,權貴子弟荒唐起來,那真能荒唐的看都看不懂,不過上限就說不準了。

而在阮響這裡,縣長們隻需要統籌指揮,民生水利有專人調查後提交文書,刑罰則獨立于衙門,乃至于衙役,如今都分成了役吏。

役吏也要被分成了單獨的衙門,役吏們專管辦案,抓住犯人後提給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