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這裡,吳明堂又往旁邊的賬簿看了看,這才小心翼翼的問道:“這賬簿應該好了吧?”
簡秀看了他一眼,這才無奈的說道:“好了好了,總算我都寫在後面了。”
“還得是你呀,這要讓我這把老骨頭來算的話,沒有十天半月的話,可能都算不出來。”
“嗯,我如今這是算好了,但你有想過要如何做嗎?”
問這話的時候,簡秀還停下了自己手裡的動作。
“怎麼做?自然是報官呀,貪墨了我這麼多銀子,我不報官,我這銀子怎麼要得回來?”吳明堂理所當然的說道。
“那你能确定你這報官就能拿得回來了?”簡秀反問道。
不怪簡秀會這麼問,事實上,能貪墨這麼多銀子,要麼是賭鬼,要麼就是已經将銀子都藏了起來。
這人不過就是一普通後廚采辦人員而已,簡秀也看過他一眼,倒不像是賭鬼。
既然不是賭鬼,那這銀子要麼就是花了,要麼就是藏了起來。
這種情況下,簡秀就更傾向于後者了。
因為那根本就不是一筆小的銀子,剛才在算清那筆賬時,她自己都被驚到了。
因為已經有一百多兩了。
這一百多兩對于吳明堂來講,可能不算什麼。
但是對于一個普通的百姓來講的話,那可能是他們一輩子都賺不來的銀兩了。
要知道,尋常百姓家,一年下來,存下兩三兩都已經是多的了。
這還得是他們勒緊褲腰帶了,才能存得下來。
剛才算完出來的時候,簡秀自己都被驚了一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