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,前幾天在樓下看熱鬧,難得摸魚一次都被他逮到。現在和男同事單獨下樓吃火鍋,又被他看到。
不過我這個人分得清輕重緩急。19塊錢浪費了也就浪費了,這男同事丢下了也就丢下了。我還得趕緊回去抱着他的大腿,抱着他這個大恩人,這個大金主才是。
于是我找了個借口先走人。
等我走到馬路對面,外頭卻已經沒有他的身影。
我立馬打電話給他。
那邊的人沒接。
搞什麼?把我叫過來又不接電話?
我打算再打,電話号碼剛撥出去,一個扭頭轉身就看到他站在一個更顯眼的地方。這顯眼的地方是針對剛剛那個地攤火鍋的位置而言。
他招手讓我過去。
我在心裡嘶了一聲。
我覺得這家夥就是故意的,他故意想讓對面的那個人看見。看到我把他丢下,又跑到對面找他~~
就不能稍微隐蔽一點嗎?
唉~~
“你怎麼”
我走過去想把話題打開,然而還沒說完他擡手放在我的發頂,這動作寵溺得很,我有點被吓到,但也隐隐能感覺來自對面的一道火熱目光。
“怎麼了?”我找了個話題問:“是我頭頂有什麼東西嗎?”
“我不在你每天就吃這些東西?”
他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