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章(第1頁)

她穿着利落的職業套裝,舉手投足間透着知性氣質。

“你是說,想告那個外國人?”丁蘭聽完我的陳述後詢問道。

“是的,那個女孩是我朋友。”我也了解了,這個案子最大的難點在取證環節。

丁蘭推了推眼鏡:“這個案子我們接了。最好能讓當事人親自來一趟,有些細節需要當面确認。”

她從名片夾裡抽出一張燙金名片遞給我:“這是我的聯系方式,讓你朋友随時可以約時間。”

離開律師事務所後,我又去了台球室。找到三個翹課的小太妹,此時正在角落的球桌旁抽煙。

在我的勸說下,小柔終于松口答應打這場官司。

“隻要官司赢了,我包你們仨一年的夜宵。”我給了一個承諾。

小柔抽了一口煙:“能不能把夜宵換成煙啊?”

我彈了下她的腦門:“小姑娘家家的,少抽點煙。”

說着掏出兜裡的戒煙糖,給她們看:“我都戒了。”

三個丫頭片子頓時笑作一團,小柔打趣說:“大叔,你這樣子好像我們老爸哦~”

不管怎麼樣,這件事情已經定下來了,我也帶三個女孩去見過丁蘭。

“你們這個案子,就算是打赢了,那個老外最多拘留5到10天,女孩最多能拿到5000塊精神補償。”丁蘭專業分析着。

我突然想到一件事:“如果是多次聚衆呢?這個會怎麼判?”

“組織者判5到7年,參與者判1到3年!你手上有證據嗎?”丁蘭追問。

我搖了搖頭。上次送外賣時撞見過一次,但手上沒留下證據,而且還會把沈柔也牽扯進去。

雖然打這場官司要耗費很大精力,有些人就是怕麻煩,不敢站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