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章(第2頁)

“我記得國内槍械使用條例中,對于現在的環境是嚴格禁止使用槍械的吧?”

“事發突然,宋甯搶走背包後,刑偵隊員第一時間追了上去。

隻是目标的移動速度遠遠高于我們,情急之下刑偵隊員拔槍威懾對方,等對方停下後才開始靠近。

然後不知道為什麼,刑偵隊員接近目标的時候,忽然開槍了。”

“不可能!”

一旁刑偵趙隊長聞言狠狠的盯着安全局的人。

“洪德是我們刑偵大隊的老刑警,接受過專業的刑警培訓,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可能開槍!”

問詢的安全局工作人員看着趙隊長也是搖了搖頭。

“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會開槍,并且還是對準了目标頭部,展開的進攻型射擊。

在他開槍的瞬間,目标快速轉身移動,在撞飛刑偵隊員後,繼續轉身逃離。”

王明明聞言一愣。

“近距離躲子彈?”

“是的。

目标就跟後腦勺長眼睛一樣,在刑偵隊員開槍的瞬間就躲了過去,造成了一位市民誤傷。”

“你們又為什麼開槍?”

“刑偵隊員從地上爬起來後,繼續向着目标進行連續射擊,對我們的警告充耳不聞。

當時大街上行人衆多,根本就不符合槍械使用規定。

我們擔心引繼續起誤傷,對開槍的刑偵隊員進行了防禦性射擊。”

“右肩的那一槍?”

安全局的人點了點。

“我們使用的92式軍用手槍的穿透力要遠遠大于警用手槍,理論上來說,一槍打中目标右肩時,他應該沒有能力在進行射擊。

我們在開槍後,也多次對目标進行警告,隻是刑偵隊員充耳不聞,依舊不斷開槍,造成了多人中彈誤傷。

無奈之下,我們根據槍械使用條例,對目标進攻性射擊,制止了目标的行動能力。

隻是不知道為什麼,前後兩槍打在了他的胸口,都不能制止。

我們看他清空彈夾後,還有換彈的打算,最後一槍打在眉心時,對方才停止開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