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翠蓮這時候找鬼面是要幹嘛?這種等錢用的時候,肯定是要賣什麼東西,賣什麼呢?
南山下的水田!
趙振興腦中猶如電光一閃,立即想到那30畝水田。
他開出那30畝水田後,經營得很好,田土都變肥沃了,畝産比普通水田高出上百斤,鬼面以前就提出過要把30畝田買下。
趙家這幫畜生,那30畝水田可是他不知流了多少血汗一鋤頭一鏟子給開出來的,他們竟然說賣就賣,而且大概率是賤賣。
還好他今天回來了,要不然被賣掉了都不知道。
守是守不住的,隻能先下手為強了!
不過賣水田這個事是個敗家的事,絕對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,但管他呢!先賣了再說!
重活一世,還會在意踏馬什麼狗屁的名聲嗎?
李翠蓮犯了一個錯誤,這個年代,把水田賣給村集體外的人,其實是不被允許的,法律不允許,村裡人也不會同意。
但如果是本村集體的人之間互相轉讓,在一定條件下是合法的。
第二天一早,趙振興起床後故意在村道上散步,“很巧”地碰到了村長。
“村長,跟您說個事。”趙振興湊上去道。
村長看了他一眼道:“振興,最近你家發生不少事啊!你可得照顧好家裡。”
“好。”趙振興道:“謝謝村長關心,我要是說的事正好跟家裡的事有關系。”
“哦?什麼事,你說,我能幫到你的一定幫!”
“這不是我爸還欠着醫院幾百塊錢的醫藥費,一直卡着出不了院嗎?我想把南山下的水田轉讓給您換點錢急用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