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(第2頁)

裴敦複也忍不住贊歎,“将毆打一個家奴,上升到違背聖人仁德的高度,這一下,就不是私怨,而是公仇了!是永王與聖人之間的矛盾了!”

楊國忠要的,就是這個效果。

“第三罪!”

他的聲音愈發冰冷,“聖人命永王籌辦萬壽慶典,委以重任,此乃天恩浩蕩!然,永王不思如何辦好差事,以報聖恩,反而将精力用于私鬥洩憤!更甚者,魚常侍奉本相之命,前往永王府商議慶典調度事宜,此乃奉公!永王毆打魚常侍,便是阻撓公務,抗拒聖旨!此為其罪三也!違抗聖旨,罪加一等!”

這一條罪名抛出,連盧奕都倒吸一口涼氣。

狠!

太狠了!

這簡直是憑空捏造,指鹿為馬!

可偏偏,又讓人抓不住太大的把柄。

魚朝恩确實是去了永王府,誰能證明他不是去“商議公務”的?

永王打了人,就是“阻撓公務”,這邏輯,在楊國忠的權勢之下,完全站得住腳!

“不遵聖意!違抗聖旨!”

楊國忠一字一頓地念着這八個字,臉上的表情既猙獰又興奮,“罪名,就定這兩條!”

“至于處置”

他停頓了一下,目光掃過衆人,一字一句地說道:“臣懇請聖人,為正國法,為肅綱紀,将永王李璘逐出宗譜!廢為庶人!貶黜嶺南,永不赦還!”

“嘶——!”

書房内響起一片倒吸涼氣的聲音。

逐出宗譜!

貶黜嶺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