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這位沈梨初同志報的警,說你打了她,你跟我們去一趟派出所。”張洪亮手持自己的證件,給對方展示。
陸順知甩開張秀娟的手,跑到張洪亮面前:“快,快帶我去派出所。”
張洪亮有些意外,這怎麼聽起來他還挺願意的?
陸順知也沒等他回複,急急忙忙往門外走。
去派出所也比被這個母老虎打死強吧?
還是當着這麼多親戚的面,丢死人了。
“警察同志,也不用去派出所,就在這調解就行。”從陸順知家出來,沈梨初開口道。
張洪亮和王剛對視一眼,停下腳步:“也行。”
派出所距離小河村也不近,一來一回也要不少時間,隻要事情能解決就行。
陸順知回頭看看,生怕張秀娟追出來,忙說:“别啊,咱們去派出所吧。”
沈梨初沒理會他,轉頭問兩位民警:“我的要求也不高,讓他給我道個歉,再賠償一些精神損失費就行。”
老張想了想,這種解決辦法是最常見的,也最合理。
轉頭問陸順知:“你弟弟弟妹照顧你父母這麼多年,任勞任怨,你不感激就算了,還動手打人,這個行為是非常惡劣的。”
“但是沈同志念及你是大哥,不打算讓我們拘留你,所以你好好給人家道個歉,賠點錢這事就算過去了。”
陸順知原本聽到沈梨初說要賠錢是一百個不願意。
但是他更不願意被拘留,如果隻是短暫地去派出所避個嫌還是可以的,拘留可要不得,讓廠裡知道了影響不好,以後裁員不得先從他下手?
他隻能妥協:“賠多少?”
沈梨初自然是想獅子大開口的,但是她不想給民警留下一個得寸進尺的壞印象。
畢竟過幾天陸順知和陸行知給不出贍養費的時候,還是要鬧到派出所找民警幫忙解決的。
畢竟打官司費時又費力,如果能讓民警幫忙調解自然是最好。
“我要錢的目的隻是想給他一個小小的懲戒,讓他以後别在這樣。”沈梨初看向張洪亮,“你們所裡肯定處理過類似的事情吧,别人賠多少,我就要多少就行。”
張洪亮把目光投向王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