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興合對楊光耀有恩。
在他走投無路時拉過他一把,所以當他提出這個要求時,楊光耀想都沒想就答應下來。
楊光耀帶着妻子和年幼的兒子一起來了小河村。
一住就是十幾年。
平時除了多留意李氏一家的一舉一動,也沒什麼事情可做。
這留意的多了,難免就會對陸大壯心生厭惡。
哪個正常男人看得慣打自己媳婦的?
所以他家中常備麻袋。
隻要聽說陸大壯打了李氏,他就會找個機會,暗中揍他一頓。
這麼多年,從未被發現,這是他最引以為傲的事。
後來李氏離婚了,他興奮地大晚上跑到縣城去打電話給李興合。
李興合心急如焚,連車票都等不及,連夜開車趕到小河村。
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有錢,有車。
所以偷偷把車就停在了村口,交給楊光耀照看。
沈梨初突然就明白了。
難怪她婆婆一離婚,李興合就馬上找上門來。
原來是一直派了個人在這盯梢。
她嘴角不自覺地微微上揚,有上輩子小說裡霸道總裁内味了。
沒想到竟然讓她磕到這麼甜的一對兒。
“難怪我爸每次打完我媽,用不了幾天都會鼻青臉腫的。”陸雲知後知後覺,“是楊叔打的吧?”
楊光耀不好意思地撓撓頭:“你别介意啊,我隻是在完成我的工作。”
李興合微微側目:“這是我交代給你的工作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