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耀祖剛才拿出來的那兩張十塊錢,其中一張左下角寫了一個“情”字。
雖然這年頭好多人都喜歡往錢上寫字,但是那位置幾乎是一模一樣的。
她今天數錢的時候看到了,還特意把那張錢放到了最上面。
她趕緊把衣櫃打開,錢雖然還在,但是看起來好像少了不少。
她趕緊把所有錢都拿出來,面上第一張果然沒有字。
數完發現少了四百塊錢。
她就說趙小芳那個弟弟怎麼可能主動還錢。
剛才她就覺得不對勁。
感情是偷了她的錢,拿去哄她兒子了?
“怎麼了?”陸雲知看她一進屋就翻衣櫃數錢,湊過來問。
“老二媳婦偷了我四百塊錢。”
“應該是給了老二三百塊錢,說是她娘家弟弟還得。”
“你怎麼知道?”陸雲知有些驚訝。
“老二剛才給倆閨女一人十塊錢,說讓他們買衣服。”
“那十塊錢上面寫了個‘情’字,就是你大哥今天給我的錢,我還沒來得及去存呢,結果讓她給偷了。”
沈梨初越想越氣,把錢放在床上:“我現在就去派出所報警。”
“要不問問老二的意思?”陸雲知有些為難。
要是報警,老二媳婦的工作整不好都得丢了。
倆人最近感情本來就不怎麼好,這麼一鬧,估計是過不下去了。
“問老二幹嘛?”
“我好不容易逮着機會能把她給趕出去。”
“這種人留在家裡幹什麼?”
“我還以為經曆了上次那件事她會收斂一些,還想着給她個機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