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2章(第2頁)

自那之後,她成了班裡的倒數第一,成績問題影響老師。

老師不斷請卓利強去學校談話,讓孩子在學校住校。

後來不知道卓利強對老師說了什麼。

學校裡,老師再也沒正眼看過她,管過她。

直到初三那年,初升高十分緊張,所有同學神經緊繃,學校為了讓他們放松身心,組織了郊遊。

這對卓婷來說是個機會,趁着郊遊,找機會報警。

證據都在家裡,她隻需要讓警察去家裡就可以。

卓婷是沒有手機的,和同桌說,同桌也沒信。

初三的年紀,正是叛逆期,同桌說要去她家裡玩。

“不行,萬一被我爸爸發現了,你會死的。”

卓婷反對。

同桌不以為意,“怕什麼,我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亂說的,你以為你真像電視劇裡演的那種,大義滅親啊?

沒了你爸爸,你吃什麼喝什麼?怎麼交學費?我才不信。”

“不信就算了,我自己想辦法。”

卓婷轉身就走,也不參與什麼郊遊的,因為卓利強絕對不允許。

她,必須每天上學放學準時準點地出現在卓利強面前。

曾經,卓利強威脅過,“如果你把這些事告訴老師和同學,那麼,下一次的肉,就是他們了。”

卓婷不希望再一個朝夕相處的人成為别人的盤中餐。

所以,這麼多年一直乖乖的。

可郊遊,是一次很好的機會,錯過這一次,恐怕下次就沒這麼好的機會了。

卓婷以為同桌不會跟着她回家,沒想到那天卓利強剛巧還沒收攤。

同桌老遠地跟在她身後。

每次回家必經之路,就是路過卓利強擺攤的攤位。

同桌的行為,全部被卓利強看在眼裡。

卓婷回到二單元四樓,剛想要關門,身後就傳來一道聲音。

她吓了一跳,“你…你怎麼跟我回來了?”

“我就來你家看看,聽聽你說的是不是真的。”

同桌其實早就相信她了,誰會沒事編這種謊話來騙人。

卓婷看了眼樓下,卓利強還沒回來,立馬将人拽進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