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論警察怎麼勸說,林雨晴死咬不松口。
一時,氣氛陷入僵局。
不光是我,在場衆人都體會到了林雨晴的不可理喻!
警察剛準備進行下一輪調解的時候,忽然收到了林雨晴的舉報!
舉報内容更是誇張至極:我涉嫌殺人未遂!
我擡頭看向林雨晴,目露兇光!
林雨晴,她真想要我死!
我一時心塞,我不知道我到底哪裡對不起她
因為林雨晴的舉報,警察立馬重視起來,對我進行單獨訊問。
我沒有隐瞞,全部交代,甚至包括和林雨晴最近的愛恨情仇。
并且,我将林雨晴所謂的證據提交給警方。
警察一聽,便知道這個錄音是用技術手段剪輯過的。
因為林雨晴的“前科”,他們知道我很大概率是被冤枉的。
但為了公正,還是要走必要的流程。
警察準備驅車前往醫院,臨行前,我特意央求警察,不要将“救命之恩”事情的真相告知林雨晴。
警察不解,但因為不違反辦案規定,于是暫時表示同意。
他們告訴我,如果後續取證需要,他們不排除事情的暴露。
我點頭同意,但此時的心情分外沉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