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東公安局門口。
林默、李鐵柱和蘇子豪跳下出租車時,王秀芝正癱坐在台階上,蘇晚晴在一旁攙扶着她。
"媽!"林默三步并作兩步沖上前。
王秀芝一見到兒子,眼淚"唰"地下來了:"小默!他們說你爸偷廠裡鋼材這怎麼可能啊!"
蘇晚晴快速說明情況:"我們問了值班民警,他們說證據确鑿,現在不讓見人。"
林默眼神一冷:"證據?什麼證據?"
"說是從林叔辦公室搜出1萬元現金和僞造的單據。"蘇晚晴沉聲說道。
"走,進去。"
林默大步走進公安局,直奔辦案區。一個滿臉青春痘的年輕警察攔住了他們:"哎哎哎,幹什麼的?"
"家屬探視林建國。"林默語氣平靜。
"不行!"青春痘一擺手,"林建國是重要嫌犯,審訊期間禁止會見!"
林默眯起眼睛:"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三十四條,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,有權委托辯護人;在偵查期間,隻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。
我現在要給我父親請律師,需要當面确認他的意願,你是要違法嗎?"
青春痘被這一串法律條文砸懵了:"你、你"
"你什麼你?"李鐵柱撸起袖子,"把你們局長叫來!"
十分鐘後,局長辦公室。
"胡鬧!"張局長拍案而起,"誰給你們的權力阻撓家屬請律師?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