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治回身悄悄關上房門。
他站在屋子中央,腿微微有些發抖,卻完全沒有想象中的緊張和害怕,反倒有一種莫名的激動和興奮。
他沒來由想起了《水浒傳》裡的時遷。
這個偷雞摸狗的“小賊”,去京城盜取徐甯的雁翎鎖子甲,是何等的從容不迫和心機百出,簡直就跟到自己家裡拿東西一樣。
未經準許,擅入他人居室取物者,曰“賊”。長這麼大,李治還是頭一回幹這種事。
不管怎麼樣,還是有點心虛,不覺間一頭熱汗。
有那麼一刻,他差點立即轉身回去,可一想起刁德義那副叫人惡心的嘴臉,氣還是不打一處來。
這老小子,老是給自己下套,還往身上潑髒水。
砸人飯碗,如殺人父母。
在縣政府,哪怕一個臨時工,肯定也有啥背景。小胡這小姑娘,他不想得罪,可能也得罪不起。
他要拿到錢進說的那份底稿。不為别的,萬一有一天小胡找上門來,他有證據給她看。
他不是窦娥。這個鍋,他不領。
李治定定神,朝周圍略略看了看,直奔大辦公桌而去。
桌上堆滿了文件、報紙和雜志,還有筆筒、訂書機、鉛筆、削筆刀一類的文具。雖然大緻做了些規整,但因為東西太多,看上去還是有點雜亂。
李治二話不說,在一堆堆文件中翻找起來。可找了半天,也沒找到那份底稿。
他又把那些報紙和雜志一一查了一遍,甚至把裡面都抖開看了,依然一無所獲。
那底稿放到哪去了?難不成被刁德義帶回家了?若真是那樣,可就沒指望了。
李治焦急地在桌面上繼續搜找着。很快,他的目光落在了桌子邊緣靠外放置的一個藍色文件夾上。
他用力探出身子,伸手将文件夾拖了過來。拿在手裡,打開一看,裡面果然放着幾份簽字筆手寫的文稿。
李治一陣心跳,忙将文稿抽出來,一份一份細細查看。直到翻至最後一頁,他才看到了“日程表”字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