暮色降臨時,李治走出了縣府大院。
他在門口猶豫了好一會,還是搭上一輛出租車,直奔洪盛酒樓。
雖然他有點厭煩苟永強,但縣公安局長的面子不能不給。畢竟,在這個小城市裡,大家擡頭不見低頭見,即便做不成朋友,也至少不能成為仇人。
水至清則無魚,人至察則無徒。在官場,沒有誰能始終做一股清流。有時候,妥協也是官場生存的一部分。
在洪盛酒樓前下了車,李治擡腿上樓。他剛走了幾步,隻見樓梯上匆匆跑下來一個人,兩人差點撞個正着。
李治看也沒看,忙往邊上一讓。不料對方一眼看見他,卻躲也沒躲,反倒迎上來,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。
李治吓了一跳。
他轉過頭看去,不覺拉長了臉,心口一陣堵得慌。
“李秘書,你怎麼才來?我叔他們已經等了你老半天了!”
原來下來這人居然是苟學武。
仇人見面,沒有眼紅。苟學武松開手,滿臉帶笑:“李秘書,我是特意下來等你的,快請進!”
李治看着活蹦亂跳的苟學武,不禁滿腹疑惑:這小子不是被我踢斷了肋骨了嗎,怎麼現在跟沒事人一樣。
“你你不是受傷了嗎?”李治忍不住問道。
“呵呵,沒事。就是挨了你一腳,當時疼得厲害,後來就沒事了。”
苟學武神情一點不做作,完全不像兩人前幾天還要死要活地打過架。
李治暗暗佩服:自己一個讀過大學的人,還不如一個市井的粗漢有定力。
“李秘書,沒事,你不用擔心,我皮糙肉厚,踹一腳兩腳的不打緊。”
苟學武見李治還在盯着他看,忙又說道。
這下倒叫李治有點不好意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