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媛倒抽一口氣。
張泉一目十行地掃下去。
措辭很客氣,也很标準。
信函指控他在直播中的言論屬于“影射性诽謗”,雖然沒有指名道姓,但結合上下文,足以讓公衆聯想到趙坤先生的“博古齋”,對其商業信譽造成了“不可挽回的巨大損失”。
要求也很明确:
一,在直播平台公開發布道歉視頻,置頂72小時。
二,賠償名譽損失費、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币五十萬元。
信函的最後,給出了一個期限。
如果在期限内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複,趙坤的代理律師将“立即啟動訴訟程序”。
“五十萬?!”姜媛尖叫起來,“他瘋了吧!他賣假貨騙人,還有臉告你?”
“還要你賠五十萬?!”
她氣得胸口劇烈起伏,臉都漲紅了。
“這就是惡人先告狀!”
張泉把律師函副本放在桌上,手指輕輕敲擊着桌面。
他很冷靜。
甚至比剛才在樓下還要冷靜。
趙坤确實被氣瘋了。
但他越是這樣氣急敗壞,就越說明他心虛。
張泉的内心飛速盤算。
打官司?
趙坤比我更怕打官司。
一旦對簿公堂,那個筆舔的真僞問題就會被擺到台面上。
到時候,他才是身敗名裂的那一個。
所以,這封律師函不是為了打官司。
這是施壓。
他想讓我服軟,道歉。
隻要我一道歉,就等于承認自己是在胡說八道。那麼,他在直播裡丢掉的面子就全找回來了。
我的直播事業,也就徹底完蛋了。
好一招釜底抽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