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面本來打算抱着明熹的戚煜,見狀無從下手,一隻手抱着皮毛,另一隻長胳膊隻能無措的,抓着明熹車座子。
自行車騎快了,到底還是比牛車快一點的。
大概三十分鐘,就到了供銷社。
明熹熱的滿頭是汗:“你倆可真沉。”
南照甩鍋:“是戚煜沉,他得有一百六七十斤。”
明熹心說這都說少了。
他一米八七的個子,渾身上下又都是肌肉,結實的很,看着瘦,其實比一些胖子都重。
南照到了鄉下之後還沒怎麼來過公社,突然上街還有些熟悉感。
三人先是去了一趟供銷社。
兔子皮給八毛一張,因為現在狍子的皮毛還比較厚,所以給32。
平常兔子皮就隻能做一些簡單的手工藝品,所以價格不高,但狍子的不一樣,做衣服帽子啥的。
明熹雖然知道這裡有黑市的存在,但并不打算把嫂子帶過去。
她一個文靜的姑娘,膽子小不說,萬一真被抓到了,家裡的明暖怎麼辦。
不然怎麼也能多賺二十塊錢。
明熹把收來的三十六塊錢都給了她。
南照忙道:“不行,這錢我不能拿,是戚煜打的獵物,又是你帶我來的城裡,我要是拿了錢,我成啥了。”
“你成我嫂子了呗,還能成啥了。”明熹硬是塞給她,“不過我得和你說一聲,這錢是單獨給你的,你不能給明家那些人花,萬一有點啥事還得拿出來應急呢,聽見了嗎?”
“我知道。”南照紅了眼眶。
以前的一年,咋沒感覺小姑子這麼好呢。
自從她下鄉之後,就開始各種塞錢,讓南照都感覺對不起她。
“你不用不好意思。”明熹道,“我心裡頭有一杆秤了,等将來你回到城裡上班之後,這些錢都得還給我,不是白給你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