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悄悄地蹲下身子,順着途磊示意的方向望去,隻見一隻肥碩的野兔正躲在草叢裡,隻露出半截身子,正悠閑自在地啃着青草。
張揚的嘴角微微上揚,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,他從腰間拿出彈弓,瞄準兔子射去。
就在這時,途磊如離弦之箭般沖了出去。
兔子十分警覺,聽到動靜後轉身就要跑,可惜一枚石子不偏不倚地打在它的一條腿上,緊接着又一枚石子飛來,打在它的另一條腿上。
這兩下攻擊極大地減緩了兔子的速度,給了途磊絕佳的機會。
途磊朝着兔子迅猛地撲去,一口狠狠地咬在它的脖子上。
得手了!
不用想,這隻兔子肯定沒命了!
被途磊這樣咬住,絕無生還的可能。
為了不讓兔子的皮毛沾上血,張揚現場拿出刀,熟練地把皮毛剝下來,将兔肉扔進麻袋裡面。
至于那張皮毛,則小心地扔到編織袋裡。
“好樣的,途磊!”結束後,張揚拍了拍途磊的頭,還獎勵似地摸了摸它的耳朵。
途磊興奮地搖着尾巴,圍着張揚歡快地轉着圈。
這是它邀功的一種方式,要不咋說途磊很聰明,還知道跟主人撒嬌。
随後,一人一狗繼續朝着深山裡走去,沒過多久,途磊又有了新的發現。
這次,它發現的是一群野雞。
野雞們正在一片空地上覓食,絲毫沒有察覺到危險悄然臨近。
張揚悄悄地靠近,找了個絕佳的位置,端起槍,瞄準了一隻最大的野雞。
這一次,他決定用槍。
野雞數量衆多,要是用彈弓,打死一隻,其他野雞很容易飛跑了。
隻有用槍,才能快速且有效地解決這些野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