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打算下午吃完飯,喂完兔子就去山上練習會兒槍法。
這次張揚帶了20斤野豬肉,林宇和張強每人分10斤。
野豬肉在臨江不好買,就算有賣的,價格也是貴得離譜。
以林宇和張強那點工資,哪裡舍得買這玩意兒吃。
當林宇看到張揚拎着袋子進入他辦公室後,頓時有些無語了。
特别當他得知這是野豬肉後,更是堅決不要。
“兄弟,這太貴重了,我怎麼能要,你還是拿回去吧。”林宇連忙拒絕,臉上滿是推辭的神情。
這十斤野豬肉在臨江能賣到150元,甚至有可能賣到200元。
而他一個月工資才30多塊,要小半年工資才能買得起這十斤野豬肉。
再看看普通豬肉,一塊多一斤,這野豬肉的價格差不多翻了十倍。
隻能說,野豬太難打了,物以稀為貴嘛。
“林哥,怎麼,跟兄弟我見外了不是?
我打的這頭野豬有300多斤,自己根本吃不完,給您拿的這點肉不算多。
您要是不收,我就回去再拿點肉送過來。”張揚一臉無賴地看着林宇,故意說道。
得了,這小子把話說到這份兒上了,林宇能有什麼辦法,隻能收下!
“你小子啊!算了,僅此一次,下次别再這樣了!”林宇心中非常感動。
對野豬肉的價值,他哪裡不曉得。
可這位小老弟連眼睛都不眨一下,就送給他了。
他不信張揚不知道野豬肉的價值。
“林哥,我就不去強哥辦公室了,您把他叫來,你倆一人十斤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