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豐哥,可千萬别被他的外表騙了,這家夥是金爺的義子,狡猾着呢。”
蔣勝沉聲道:“像夜總會、酒吧這種場所,基本上都是他們用來洗錢的地方。”
“他才不會輕易把酒吧的管理權給你,這裡面肯定有貓膩。”
“說不定,那個酒吧本身就有争議,可能是他們剛搶過來的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我點頭,人不可貌相,這一點我是深有體會。
高中的時候,我那個同桌那麼老實,人畜無害。
可特麼的對我動手的時候,完全是下死手,那種兇狠我至今都記憶猶新。
從那之後,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,絕對不能以貌取人。
牛哥看起來憨憨的,但我心裡清楚,這家夥如果沒有頭腦,金爺怎麼可能把王朝夜總會交給他去鎮場子?
這肯定不隻是實力強那麼簡單,頭腦必須得有。
我跟牛哥是第一次見面,帶着價值百萬的股份,在他眼裡,我肯定成為了一個凱子。
他肯定會想辦法,先拿到我的股份,再把我盡快從酒吧趕出去。
甚至,他可能會讓自己的小弟動手。
“知道你還接?”蔣勝詫異道。
“如果我不去投靠金爺,就隻能灰溜溜的離開金陵。”
我無奈道:“我可不想就這樣離開金陵,而想要留下來,就必須投靠金爺。”
“牛哥給我挖坑,固然危險,但也不是不能破局。”
“那你打算怎麼辦?”蔣勝問道。
我從口袋裡面拿出了一筆錢,一共十五萬。
“蔣哥,劉哥,吳哥,我給你們兩個選擇。”
我正色道:“你們受我牽連,被公司開除,如果不跟我一起幹,就每人拿走五萬,去做點小生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