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有一種解釋能夠說得通,那便是欲蓋彌彰。
也許,她的丈夫黃良平,就是那個窮兇極惡的兇手。
而她恰好,得知了丈夫的全部罪惡。
李錦睨着眼前的四個侍從:“陳家姑爺黃良平,平日慣常用的,是左手還是右手?”
眼前,四個人,拱手,齊刷刷的應了一聲:“左手。”
案子至此,已經破了一半,剩下的過程,便是一道證明題了。
黃良平雖然是上門女婿,但他好歹也是刑部侍郎家的上門女婿。
如果沒有十足的證據,就算是李錦,也不能正面和陳文杠上。
就在李錦部署好暗衛,盯緊黃良平一舉一動的時候,上書房的陳公公急匆匆趕到六扇門來了。
他神神秘秘的招呼李錦到房間角落,小聲說:“靖王殿下怎個那般不小心,讓陳文那厮,扯着太子,把殿下告到陛下面前去了。”
李錦一滞:“什麼?”
陳公公一副恨鐵不成鋼的神情:“雜家問您,您是不是跑到那陳家小姐的院子去了?還用刀指着人家一個小小女子?”
如此一講,李錦懂了。
他輕笑一聲,滿是不屑地反問:“陳文是不是哭哭啼啼的說,說本王不打招呼進了女眷的院子,有錯在先,甚至說本王非禮他的女兒?”
“哎呀,您都知道啊!”
“知道。”李錦氣的七竅生煙,“走,正好,我要告他一個包庇兇嫌,送他一個辭官還鄉,給刑部和太子做個大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