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1章(第1頁)

他微微蹙眉,看着如山一般的垃圾,深吸一口氣。

如果他是兇手,他會将關鍵的東西藏在哪裡?

是垃圾的最裡層,還是屋内最隐蔽的地方,亦或者,就在表面,根本不會隐藏?

“兇手作案的時候,帶着仇恨。”沈文蹲在角落裡,擺弄着手裡的一把匕首,“這種人多多少少都帶着上天不公的心情,我見多了。”

“但這個人興許還多一重特征。”他笑着看着李錦,“那種,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了,所以無所畏懼的感覺。”

說完,他探身向前,從角落的泥土裡,抽出一把帶血的匕首:“以前窮慣了,這種人的思維,我還是挺了解的。”

他嘿嘿一笑,将匕首又紮回了泥土中。

“他已經破罐子破摔,沒救了。”沈文起身,拍了拍自己雙手上的浮灰。

“也未必。”

如果真如沈文所言,那宋甄讓他繼續追查的意義在哪裡?

他看着這間破敗的院子,目光落在屋子外并排放着的扁擔上。

與尋常竹扁擔的特征不同,靠在這裡的扁擔,并不“扁”。更像是一根長竹,從中間劈成兩段,保持着竹子内裡的節。

原來如此。

李錦看着眼前的扁擔,伸出手比了一下扁擔的寬度,差不多一掌粗。

他将靠在這裡擺放的幾根長短不一的扁擔拿起,上下左右看了許久。其中最長的那一根上,雖然擦掉了大半的痕迹,但依然能夠瞧見浸透進竹子内的絲絲血迹。

這些東西,是鐵證,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證據。

一個十七歲的少男,是如何帶着他的扁擔消失在院牆之外,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發現,憑空蒸發的,李錦終于有了合理的推斷。

一如金舒說的那樣。

這個兇手不需要謹慎地逃離,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飾。

七八月份,大熱的京城,一個赤裸上身,大汗淋漓,扛着自己扁擔,從容走過的腳夫,怎麼可能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?

别說尋常人難以注意,恐怕坊門旁的官兵,也一樣不會多看這樣的腳夫一眼。

隻是,帶血的衣裳好扔,但鞋子

那隻腳底正中帶着洞的鞋,若是在當時就被處理,光着腳的腳夫可就顯眼多了。

李錦将扁擔放下,回眸瞧了身後的沈文一眼:“找鞋。”他說,“要腳底正中帶洞的。”

結果,腳底帶洞的沒找到,倒是從屋子裡,床腳邊,找到了滿滿一箱子銅錢。

銅錢裡,夾雜着些許碎銀子,粗略數一數,大約有個七八十兩。

面對着眼前這一箱,對一個腳夫來說絕對稱得上巨款的銀錢,李錦和沈文都頗為詫異。

“我是第一次瞧見,毛賊還會存錢的。”沈文尬笑了兩聲。

李錦俯身彎腰,從箱子裡抓起一把銅錢,看着上面的“大魏通寶”,一樣不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