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拾好東西以後,林慕青把視頻截圖發給楊燕,隻說了一句:“項鍊是我媽媽買給我的。”
消息石沉大海,直到晚上楊燕問了白若瑾住址,拿着項鍊來還。
她沒好意思找林慕青,請白若瑾帶上去。
白若瑾看着她淋着雨過來,渾身都濕透了。而且他清楚,這項鍊是楊燕花了雙倍價錢才買回來的。
他對楊燕道:“我之前聽他打電話,他好像已經有未婚妻了。”
“他未婚妻在老家裝修房子,說是年底結婚。”
楊燕愣了愣,扯出一抹苦笑,點了點頭道:“我知道了。”
“謝謝你們!”
楊燕說完,又冒着雨回去。
白若瑾看得出她很傷心,但她也走得也堅決。他知道楊燕是個很好強的姑娘,便沒有多事。
回去的時候,他對林慕青道:“我現在大概明白了,人為什麼要學會放下執念。”
林慕青朝他莞爾道:“你有沒有想過,也許正是因為我們兩個都不再執着,所以才會有不期而遇的機會?”
白若瑾道:“或許是吧。”
他說着,目光深深地凝望着她道:“但是,如果能再重逢,就真的舍不下了。”
不再見面,可以自己騙自己說,那個人過得很好,也不再需要他。
當真的重逢了,那個人不過看了他一眼,他便再也挪不動腳了。
執着與否,有時候或許隻是需要一個借口跟理由而已。
當然,徹底死心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至少,他是這樣認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