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章(第1頁)

老太太領着兒孫,這麼強勢的上門,是有原因的。

當年李家抽到移民的簽,理應全家移民,但李玉林不忍心年邁的老娘和年幼的弟弟李成林,去那苦寒之地。

而且北境路途遙遠,要随軍隊趕路,也許路上就把老娘的命折騰沒了,于是就想了一個辦法,那就是分家。

朝廷要求的移民,是按戶計算的,隻要分了家,弟弟和老娘是另外一戶人家,就能留在村裡。

于是請來了村裡幾個德高望重的老人作證,在當時既是族長又是村長的二叔公主持下,連夜把家給分了。

因為是躲避朝廷移民的政策,這個家分的非常正式,還拿着分家的文書,到縣衙做了備案。

李玉林知道,他們家這麼一走,九死一生,可能在也回不來了。

就想把家裡的房産和土地,都留給弟弟,他們家什麼都不要。

但如果這樣,縣衙辦理戶籍的人,馬上就能看出他們是假分家,逃避移民。

所以分家的時候,相當的公平,該李玉林家的一點也沒有少。

家裡的土地一共三十畝,按人頭分的。

李玉林夫妻兩個加上兩個雙胞胎的兒子,四口人分了二十畝,李成林和母親,分了十畝。

家裡在村尾有個鐵匠鋪,是李成林夫妻置下的,從開始就在他名下,也歸了他家。

兩套房産,一套是老宅,在村東,三間茅草房,祖上傳下來的。

另一套,是李玉林結婚以後,用打鐵賺的錢,跟妻子一起蓋的磚瓦房。

李成林就分了茅草房,磚瓦房就記在了李玉林名下,這樣就看不出破綻,反正很李玉林走了,房産田地還是李成林的。

村裡有很多人家,為了省下去縣衙過戶的手續費,買房買地都不去縣衙備案,這也是正常現象。

所以趙氏他們家,現在住着的青磚院子,還真是老太太一家的。

但這次回來,老太太根本沒想把院子要回來,就想着讓小叔子收留他們家幾天。

她有錢,一路上的花銷,都是濟世堂承擔的,賣人參的八百兩銀子,幾乎沒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