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(第2頁)

對于知青的前程,更有着生殺大權。

知青想要回城,首先要由村大隊點頭蓋章。

村大隊扣着人不放,知青說啥都走不了。

其次。

知青的口糧,每日的生産勞動,也都有村大隊做主安排。

随随便便給你穿個小鞋。

就能讓知青生不如死。

林晚兒不忍顧塵蒙冤受屈,又自覺回城無望,主動站出來給顧塵作證。

卻沒想到王家一計不成,又生一記。

既然是見義勇為。

為什麼要往死裡毆打王躍進。

顧塵和林晚兒非親非故,何至于對王躍進下死手?

到底是見義勇為,還是伺機報複。

張翠蘭找到林晚兒,求她救救顧塵。

唯有承認二人建立了戀愛關系,才能解釋顧塵動刀子,下死手的報複指控。

這麼一來。

林晚兒隻能嫁給顧塵。

顧塵為了對象拼命,重傷支書的獨生子。

林婉兒如果不嫁。

等于告訴别人,她是在撒謊。

就這樣。

二人登記領證,成了兩口子。

婚後,張翠蘭将林晚兒當成親閨女看待。

這讓從小沒媽的林晚兒,頭一次感受到家的溫暖。

林晚兒用着不喜不悲的口吻,講述着幾年來的心路曆程。

“塵哥,你好心救我,又因我的事情差點吃官司,最後娶了一個你不喜歡的女人,這些都是我欠的,因此,不管你怎麼打我,怎麼罵我,我都可以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