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默的心髒在胸腔裡擂鼓。
他強壓下立刻沖過去的沖動,又等了幾分鐘。
确認趙衛國确實進了派出所,短時間内不會出來,周圍也再無旁人,這才閃身進了小巷。
陳默直奔那處牆根,手指精準地摸到那塊松動的磚頭。
拿到那個藍色袋子,陳默不準備打草驚蛇,一會兒等他看完了裡面的内容,他還是會把東西原封不動的放回來的。
所以他隻是閃身鑽進了一條更僻靜、堆滿雜物的死胡同。
背靠着冰冷的牆壁,屏住呼吸。
陳默把袋子拿了出來,入手輕飄飄的,裡面應該隻有幾頁紙。
布料也很常見,沒有任何标識。
陳默打開袋子,應入眼簾的赫然是一份67《戶口遷移證》6767。
上面清晰地寫着姓名、原籍地址、遷入地址等信息。
蓋着鮮紅的縣公安戶籍專用章和派出所公章。
上面這個人原來的名字叫張紅兵。
67原籍是紅旗公社張莊大隊的。
這個紅旗公社離他們這還挺遠的。
然後他被遷到了王家溝公社王窪大隊。
還改了名字,現在叫王老五。
陳默快速的翻看着裡面的内容,皺起了眉頭。
單獨看這種戶籍遷移文件,證明不了什麼。
陳默沒有猶豫太久。
他飛快地将文件上的關鍵信息記進腦子裡。
就将東西原封不動的放了回去。
陳默重新退回到巷口,裝作蹲下研究自行車的樣子,默默的盯着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