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四台。”
“行,我讓兄弟們晚上去拉。”吳大東也不含糊。
“好,那我安排人守店。”陳默站起身,“兄弟們直接過去拿貨就行。”
陳默可沒想着在店裡等到晚上。
天大地大,也沒有家裡懷着雙胞胎的媳婦重要。
14台收音機全部賣點,陳默進賬630塊錢。
在加上這個月的盈利,陳默現在手裡有830塊錢,湊一湊就是一千塊。
1979年的北方的小縣城裡,67商品房的概念幾乎是不存在的。
一般縣城裡的房子主要由國家或集體單位,比如工廠、機關、學校等以福利形式分配。
職工隻需繳納極低的象征性租金。
通常每月幾毛錢到幾塊錢,遠低于房屋的實際價值或維護成本。
不存在公開的市場交易和定價機制。
所以像陳默這種農村戶口,想買房子就隻能去挑那種自建房或者是祖傳的平房、小院。
這種交易房産的方式在此時是比較常見的。
其實陳默也是在鑽現在政策不完善的空子。
這時候的縣城裡這樣的房子還不算貴。
一般都在大幾百到千元不等。
并且一般這種房子都是有土地所有權的。
現在看着那些工人階級有單位分發的樓房很威風。
等在過幾年這種有土地的房産會比樓房貴好幾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