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子默尴尬道:“成哥,那我呢?”
“你待在原地,等我回來。”
“我把小灰和小金留下來,就算有動物冒出來,也可以保護你的安全。”
話還沒說完,許成就已經跑出兩米遠。
很快,他就重新回到了剛才與猞猁戰鬥的地方。
經過仔細搜尋,還真的有所發現。
“地上多了一些腳印,還有血迹。”
許成蹲在一灘鮮血前,從地上撿起幾根動物毛發,認真辨别。
“這是狼的毛發,猞猁的血腥味應該吸引了幾隻狼前來。”
“隻是這些腳印怎麼這麼奇怪?”
如果剛才射殺狼的是村民,那麼絕對不可能留下這樣的腳印。
村民們都比較窮,穿的鞋子基本上都是自己制作的棉鞋。
幾乎每家每戶都是如此。
因而留下的腳印,和許成的腳印差不多。
可眼前的這些腳印,有棱有角,分明就是穿着皮靴造成的。
“皮靴可是很貴的,附近村莊怎麼可能有村民買得起!”
許成腦袋都要想炸了,可還是想不明白。
他隻能繼續在附近搜索,希望可以找到其他線索。
不多時,在一處幹草叢中撿起了一個子彈殼。
“這子彈殼”
許成的大腦飛速旋轉,在腦海裡搜索着與子彈殼有關的相關信息。
“卧槽!這是二八式步槍的子彈殼!”
“不對勁啊,十分有三十分不對勁,村民們怎麼可能會有二八式步槍?”
“那可是小鬼子的常用槍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