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(第3頁)

“李書記、祁廳長!

我們集團不知道大風廠還有債務啊,要承擔大風廠的債務的話,那大風廠的股份我們不要了。

蔡成功的那60股份,我們集團花了6千萬,大風廠按照銀行利率計算利息還給我們集團吧!”

高小琴開口,山水集團不承擔大風廠的債務。

“高總,山水集團已經跟市政府簽了協議,不能更改。

山水集團還是盡快安置工人吧。

山水集團已經擁有大風廠的60股份,就要承擔60的債務。

剩下的40債務,由大風廠的職工來承擔!”

李達康自然不可能徹底推翻大風廠和山水集團的股權抵押案。

那樣,山水集團與大風廠的股權糾紛不僅沒解決,還會變得更複雜。

而且,還要嚴重影響大風廠的拆遷。

山水集團背後是趙瑞龍,他也不想得罪老領導的兒子。

“可大風廠職工有能力承擔40的債務嗎?

而且,安置費我們集團已經給了三千五百萬,打到了大風廠的對公賬戶上。”

高小琴提出質疑。

按照大風廠的情況,大風廠職工根本就沒有能力承擔40的債務。

按照她的了解大風廠欠了五六個億,分攤到大風廠職工身上就是兩個多億。

這麼多錢他們拿得出來嗎?

山水集團是不可能承擔大風廠的所有債務的。

按照市場價,大風廠職工的40股份就是三四個億。

加上大風廠的債務和已經給出的6千萬,那就差不多是10億了。

花這麼多錢還不如直接找京州市政府購買大風廠這片土地。

還有一點,安置費山水集團已經給過了。

“我們沒錢!我們也不知道山水集團什麼時候給過安置費!”

鄭西坡開口,大風廠職工哪有錢。

雖然蔡成功一直在找訂單,沒有給他們斷過工資,但也隻夠保證基本的生活。

至于安置費,他們根本就沒聽說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