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别懷疑我的眼神,我的異能是微觀,能發現别人發現不了的細節!這就是我的圓圓!就是!就是!圓圓你終于回來了嗚嗚哇”
馮二嬸抱着喬藍再次大哭,哭昏過去。
被掐醒了,再哭,再昏過去。
如此反複三回,殷菀影出手了。
用精神安撫,總算是把馮二嬸的情緒給平複下來,讓她能夠正常交流。
喬藍也在這期間聽了馮風解釋,明白了來龍去脈。
原來馮風有個小名叫圓圓的堂妹,就是他二叔二嬸的孩子,小時候還不到三歲時遇難了。
馮二叔當時是緝毒警,個人信息洩露,遭到報複,妻女被綁票。解救沒有成功,歹徒把母女倆推下了瀑布。
馮二嬸被下遊村民救起,孩子卻沒找到。那瀑布下遊是大河,然後是大湖,最後入海,那麼小的孩子,找不到,大家都知道肯定是沒了。
十多年過去,誰想到馮二嬸一見喬藍,就把她認作已逝的女兒。
馮風尴尬朝喬藍道歉:“對不起啊,我二嬸當年受了很大打擊,有時候在街上看到同齡的小孩,會發呆很久,請你體諒她一下,回頭我跟她好好解釋。”
喬藍卻若有所思。
她是在南方長大,但,祖籍哪裡卻不明确。
養父母從福利院領養了她,而福利院也不知道她的來曆,她是有一天被不知什麼人放到福利院門口的。
幼年的記憶她基本沒有,最早的記憶片段已經是在養父母家裡生活的場景了。養父母待她很好,他們生不了孩子,把她當親生孩子一樣養大,所以她一直以為他們是親生父母。
如果不是養父母去世後她整理家裡東西,突然發現了領養證,她都不知道自己是領養的。
後來她去那家福利院查過,也曾好奇自己親生父母是誰,為什麼會把她送福利院,但什麼都沒查到,後來就作罷了。
要是親生父母過世了,親戚不肯養把她送福利院,她自然再也見不到親生父母。要是親生父母在世,隻是單純抛棄了她,比如因為窮,或嫌她是女孩之類的,不管為什麼吧,抛棄她的人,她也不想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