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等等,這姑娘是說,她有五十個,白面饅頭?”
衆人詫異,眼底流露出疑惑。
平日裡,五十個粗糧窩頭都不好買。
更别說白面饅頭了,況且還是五十個!
有人忙道:“小林同志,你要真有饅頭,你看這樣,我拿衣服跟你換好不好?”
“我出五分錢行不行?”
“我鞋底藏了一塊錢,我買四個可以嗎?”
大家紛紛往外亮家底。
林予薇看向林嬌嬌,“你呢?拿點什麼跟我換?”
“林予薇,你是不是想錢想瘋了?你給自己爸媽弟妹吃點饅頭,還要錢?”
林嬌嬌掐腰,說這話的時候,眼底不是厭惡而是開心。
因為她有把握能從林予薇手裡要出饅頭。
林家父母好歹養她一場,她要是連口饅頭都不給,那她還不被在場人的唾沫星子淹死?
尋思着,林嬌嬌趾高氣揚的擡起手,
“我們不多要,來三十個就行,剩下二十個,夠你們一家吃幾天了。”
“你這人幹啥吃的?你說要三十個就三十個?”
“就是,不要臉,趕緊滾開,别擋路。”
衆人覺得林嬌嬌礙眼,紛紛過來扒拉她。
可林嬌嬌卻義正言辭,趾高氣揚的道:
“林予薇是我姐,是我爸媽養了十八年的女兒,你們說我有沒有資格要她的饅頭?”
衆人被林嬌嬌的話,唬的一愣一愣的。
林予薇則看着她又耐心問了一遍,“林嬌嬌,你到底拿什麼跟我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