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門被推開,進來了一個五大三粗的女人,這是高家的大兒媳婦林春桃,長得高大,皮膚很黑,挑着兩捆柴,重重的丢在地上,擦了一把臉上的汗,看向陳寶珠,就把下午的事情給安排好了,這可沒有什麼新媳婦不幹活的說法,家家戶戶都在為入冬做準備,都已經進了高家的門,自然要一起分擔高家的活。
看到林春桃,陳雪把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,這個女人,就是書裡那個,把自家男人捧在天上的寵夫狂魔,家裡的髒活重活,全都是她來幹,當她的男人,隻需要在每年春種秋收的時候,下地幹活就好,其餘的時間,隻要在家裡歇着就好,像上山砍柴這種活,從來不用男人去幹,她把所有的活全給包了。
不過,在林春桃這裡,她願意幹的活,僅限于,她家男人的活,雖然沒分家,可林春桃是個精明的,夫妻倆每天最多也就是十八個工分,男人少做的,她會補上,多做工分,那是不可能的事情,家務活她可以做,不過不是天天做,她隻做本分内應該做的事情,反正,家不是她一個人的,有公婆在,還有兄弟在,她能幹是一回事,不代表,她就願意給人當牛做馬。
書裡面的林春桃,像是個戀愛腦,自從嫁進高家,成了高懷安的媳婦以後,就把高懷安寵得不像話,村裡不少男人都很羨慕,高懷安能娶到這麼一個好媳婦,幹活無怨無悔,還不讓男人多幹活,這樣好的女人,哪個男人不想要,就算是長得不怎麼樣,身材也不太好,個子還比高懷安高出一個頭,可,架不住人家就是能幹。
有這樣一個妯娌,也不知道,陳寶珠會不會喜歡。
“哪有讓新媳婦第一天嫁過來,就上山去幹活的,我家寶珠她”
王大花想說,陳寶珠在家裡,别說是上山砍柴這樣的重活,就是去廚房洗個碗,也是用不着她的,怎麼一嫁人,就得做這些,那,之前在娘家嬌養了十幾年,算什麼?
“媽,别吵了,去做飯吧,我,我也不能不嫁啊。”
陳寶珠拉着王大花的手,低聲哀求,她現在已經沒有别的選擇,隻能低頭,她知道,娘家人,肯定都沒法理解,她為什麼一定要嫁給高懷民,隻有她自己清楚,她得等,等着高懷民種菜,發家,掙大錢,蓋樓房,去城裡。
現在可不能着急,都已經嫁過來了,總得給點時間,按照前世的記憶,最多也就兩年,過了兩年之後,高懷民就會開始種菜,先是自己種自己賣,有風險,不過收益很不錯,然後,就開始給飯店送菜,越做越大。
陳寶珠有信心,她可以等到那個時候,過上好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