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位犯案者根本沒想到會在抛屍時被當場逮住,屋内處理得特别粗糙,滿屋都是證據。
錘子、刀子上的指紋,地面上的血迹,還有客廳的監控?
發現隐藏監控的警員沉默,那倆犯人看着就不聰明,估摸着沒想起來删視頻。
另外一個警員也沉默了下,“我去叫陳澄回來。”
“去吧,我先查看一下。”
隋暖那邊,給隋暖等人做筆錄的是一位比較年輕的警員。
大隊長帶着一群人出警去了,陳國棟這個副隊長又在審問犯人,陳澄這個得力助手去查案子,現場就隻剩幾個比較年輕的警員。
做筆錄要錄音錄視頻,隋暖等人先簡單地把剛剛抓到人的那事說了一遍。
随後就是釣到行李箱的筆錄,最後是湖底撈到人骨的案件。
一旁旁聽的幾位瞪大眼睛,現場有錄音,隋爸林媽幾人不方便插嘴,但從眼睛中的神态能看出來,三位都很驚訝。
人骨居然是隋暖摸上來的,而不是釣魚時不小心釣上來的,這倆性質可完全不一樣。
做筆錄的小警員嘴角都抽了抽,人怎麼能這麼倒黴?三天遇上兩次大案。
行李箱那個犯人一個月左右被捕,後續被判死刑,一審二審都判處死刑,現在人都走了好一會了。
第二個人骨那事,案子被調走,聽說陳隊長還因為這事和大隊長吵了一架,那個案子要麼是有包庇情況,要麼就是他們完全不能觸碰的複雜案件,牽連到機密那種。
包庇應該不可能,大隊長比陳隊長還鐵面無私,連自家侄子犯罪也照樣直接抓,如果是包庇,大隊長罵得會更兇,而不是勸說陳隊長放棄調查。
小警員又看了眼現在這個案子,好嘛,又是一則殺妻案,眼前這位今年怕不是犯太歲了吧?
啊呸!他是公職人員,不能迷信,要相信科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