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國澤一面說着,一面掙紮着,想要從潘傑手裡掙脫。
他今天也是出門沒看黃曆,平常在村裡,他身邊至少得帶着個好手,尋常人壓根近不了身。
今天到鎮上,他想着把潘燕燕送去縣裡,沒想到剛回來,就被潘傑給逮了個正着。
他嘴上說着,潘傑有一千八百塊錢,他立馬把孩子給送回來。
可他哪裡不知道,就算把潘傑和蕭婉君,兩口子加一起賣了,也湊不出一千八百塊錢啊!
更何況了。
既然人家縣裡的那位,盯上了潘燕燕,就不可能輕易放手。
就算擺平了他,那東港村還有其他人會接這麼個差事。
他要是潘傑,現在就認命算了。
潘傑松開了手,直視着曲國澤的目光。
“一千八百塊錢,你還我孩子,是不是?”
曲國澤咽了口吐沫,仰起脖子:“對,一千八百塊錢,我把孩子還給你就是了!”
“誰給我錢,我把孩子給誰。”
“不過咱們可說好了,你之前跟我說的,是兩天時間,現在一天已經過了。”
“最晚明天下午,你就得把錢給我。”
“見到了錢,我給你把孩子送回來。”
潘傑攥緊拳頭,點了點頭:“沒問題,明天下午之前,我把錢送到你家!”
“但我警告你,到那時候,要是燕燕有個三長兩短!”
“你記住了,曲國澤,你家裡連條狗都活不下!”
曲國澤心裡松了口氣,一千八百塊錢,一天時間,潘傑要是能搞到手,那真踏馬活見鬼了。
“呵,我家能不能活下來,那是我的事!”
“但我勸你一句,要是懂事的,拿閨女抵了賬,就這麼算了。”
“你在這碰碰嘴皮子要拿一千八百塊錢,跟我換閨女,說的跟真的一樣,可你一個臭打漁的,你從哪掏得出一千八百塊錢?”
“你老婆喝了藥,女兒跟着你,還不是饑一頓飽一頓,連飯都吃不上嗎?”
“漂亮話誰不會說,你做得到嗎?”
潘傑咬緊牙關,怒視着曲國澤。
“少踏馬在這放屁,曲國澤,我多混蛋,和救女兒是兩碼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