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陳帆現在在一家公司上班,他們公司的主營業務是汽車租賃。
有一天他們公司一輛豪車被人租走了,然後還回來的時候有很明顯的損傷,公司就要求他們賠償一定的金額。
正好這個訂單陳帆接手的。
對方不想付這筆金額。
陳帆就警告他們,如果不付這個金額的話。會走法律途徑的,他們最後還是付的這筆金額,但是和陳帆結下了這個梁子。
那個租汽車的是因為黑道上的大哥。為了報複陳帆就躲到陳帆家門口。
發生打鬥的時候一不小心把陳帆的媽媽給弄傷了。
結果就現在這樣子,對方也不付醫藥費。
陳帆的母親被送到醫院搶救,需要一大筆的費用。這才沒辦法,所以才找了張樂。
事情就是這個樣子。
“豈有此理!你們有沒有報警啊”。張樂問道
“當然報警了,可是說證據不足,暫時還沒辦法立案,”陳帆無奈的回答說。
“眼下現在最重要的是先搶救伯母,伯母安全了我們再去找那個黑道大哥算賬。”張樂安慰陳帆說道,
“真不好意思又麻煩你了,等我攢了錢,到時候會還給你的,”陳帆看着張樂一臉正經的承諾的。
“你又跟我見外了,誰不知道大學裡我們倆關系最好,你媽不也是我媽嗎?”張樂拍了拍陳帆的肩膀,說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