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書記,我看他根本沒把你這個一把手放在眼裡。”
一旁的王憲明火上澆油,對着江一鳴道:“一鳴書記,這件事你做錯了,你必須給宣貴書記一個滿意的解釋。”
說完,一臉幸災樂禍的看向江一鳴。
他和江一鳴不對付,這次江一鳴公然不把蔣宣貴放在眼裡,蔣宣貴必然發難。
蔣宣貴是縣委書記,他發起怒來,江一鳴也隻有挨訓的份。
想到江一鳴等會吃癟的樣子,他就興奮的不行。
“江一鳴,你必須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!”
蔣宣貴沉着臉道。
“合理的解釋就是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關于檢察院批捕的規定:第八十九條—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,認為需要逮捕的,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内,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。在特殊情況下,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。”
“根據相關規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、檢察權,不受行政機關、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。”
“請問,法律法規哪一條規定,調查處理案件時,一定要向黨委政府報告這件事了?”
江一鳴聲音平淡地說道。
“”
蔣宣貴和王憲明被怼得啞口無言,面面相觑,随即是臉紅脖子粗。
他們沒想到江一鳴會拿規定來反駁他們。
雖然法律法規上沒有規定,辦案一定要向當地政府報告,但這是慣例!
畢竟縣委書記要掌控全縣的一切。
江一鳴公開這樣說,分明是不把蔣宣貴放在眼裡。
“哼,既然你這樣說,你們政法委的工作以後就不需要向我彙報了。”
蔣宣貴臉色陰沉不已。
他一把手的權威受到了挑戰,這是他萬萬不能容忍的,必須反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