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連自救都沒有條件,那就是天意了。
女人睜大眼睛看着放大的鞋跟,吓得發出崩潰的尖叫。
“不要,不要戳瞎我的眼睛,不要。”
她想阻止。
可兩隻手好像斷了,疼的動不了。
幾個猥瑣的男人也不敢再動。
女人穿的衣服料子很好,耳朵上戴着閃耀的大耳墜子,脖子上的項鍊也發光。
而且她說丢的戒指值三十多萬。
肯定是個富家女。
她要是真被戳瞎眼睛,她的家人也不會放過他們。
“你這個女人真是心狠手辣,偷人家的東西,還想殺人啊。”
人群又開始新一輪的斥罵。
簡知夏不在乎。
這些黑白不分的人,根本不配她在乎。
“報警,你們說我偷東西,說我要殺人,你們報警啊。”
手臂緊勒着女人的脖子,手掌把高跟鞋抓到變形。
眼角流着淚,眼中迸射着狠戾。
醫院的保安姗姗來遲,看到這情況全都勸說她把鞋放下。
什麼“坦白從寬,抗拒從嚴”“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”的大道理,一股腦朝她砸下來。
狗屁!
都是狗屁!
她沒做過的事為什麼要承認?
除了警察,她誰也不信。
人群中不知道是誰又大喊了一聲,
“簡知夏,别忘了你兒子還在醫院呢,你要是負隅頑抗,我們就去找你兒子算賬。”
簡知夏猛地擡起頭。
臉上總算浮現出驚慌,浮現出恐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