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(第1頁)

少頃,兩女拿着私房錢交給李青。

婉靈因為自己沒能帶出錢而感到自責,飯都吃不香了。

李青想了想,又把錢給了她們,“這本你們的錢,你們自己留着花吧!”

兩女搖頭,“我們人都是先生的,錢自然也是先生的,奴婢私藏錢财,是會被打闆子的。”

“還有這規矩?”李青撓了撓頭,換了個說法,“那就當我賞你們的,遇到自己喜歡的,就買回來。”

頓了頓,将十張寶鈔給了婉靈,“既然她們都有錢,那這些就給你了,不要推辭。”

“嗯…謝謝先生。”婉靈接過寶鈔,疊起放進荷包。

吃飽喝足,李青回到房間眯了一會兒,而後帶上‘傳單’開始在滿大街的張貼。

客棧、酒樓、糧油鋪哪裡人流量大貼哪裡。

李青張貼完,回到鎮撫司坐等應聘者上門。

月薪一兩,包吃住,出差有餐補,還是公差,後續還會漲頓時吸引了很大一部分年輕人。

鎮撫司前院,慕名而來的百姓絡繹不絕。

效果比李青預料的還要好,要是照單全收,最多三日,就能招滿三千,來報名的人實在太多了,這主要歸功于他招聘的話術。

當然,他并沒有虛假宣傳,隻是把實話說的更誘人而已。

李青見人實在太多,便道:“你們的身份會被二次核實,要是發現有犯罪前科,從重論處。”

“大人,我們都是良民啊。”

“是啊,俺們祖上幾代都是種地的。”一個漢子自豪的說。

這時代,農戶僅次于讀書人,社會地位很高。

錦衣衛月俸一兩,一年就是十二石糧食,可比種地有出息多了,吃的還是公糧,他們自然樂得加入。

其實,天子腳下治安本就很好,這裡生活的百姓遠不至于餓肚子,觸犯律法的還真沒幾個。

這時代的法律可比後世嚴多了,但凡不是難以過活,一般人誰也不敢觸犯律法。

“都排好隊。”李青朗聲道,“亂插隊的直接剝奪應試資格。”

說着,走到書桌前坐下,“一個一個來。”

“大人,我叫李鐵蛋,19歲。”男人解開上衫,炫耀道,“您看俺這腱子肉。”

李青指了指一旁的石碾子,“能将其抱離地就過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