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(第2頁)

這一夜,大同府無眠。

在喬聚仁的指引下,範統幾乎是點着名,挨家挨戶地“拜訪”。

張赫和他手下的衛所兵,已經徹底淪為了搬運工和記賬先生。

他們跟在範統和他那二十個怪物身後,看着他們用最簡單粗暴的方式,踹開一座座豪宅的大門,将那些平日裡高高在上的商賈巨富,像拖死狗一樣從被窩裡拖出來。

反抗?

根本不存在。

曹家數百精銳家丁的下場,早已傳遍了全城。

一座座金山銀海被從暗窖裡擡出,晃得人睜不開眼。

绫羅綢緞、珍玩古董,堆積如山,任何一件都足夠尋常百姓吃用一輩子。

但真正讓範統眼神變冷的,是那些從書房裡搜出的賬本和契約。

“洪武二年三月,以次等鐵料五百斤,私運出關,與元将阿哈出換馬上好皮毛二百張。”

“洪武二年五月,受王保保(擴廓帖木兒)部下之托,代購軍糧一千石,得銀三千兩。”

一筆筆觸目驚心的交易,記錄着他們如何勾結元虜,出賣大明軍情的罪證。

而另一堆,則是厚厚如山的,百姓的賣身契和高利貸血書。

範統随手拿起一張,上面是一個歪歪扭扭的血手印。

“借糧三鬥,以小女春花抵,年方七歲,永不贖還”

他的手,猛地攥緊。

那張薄薄的紙,在他手裡仿佛有千鈞之重。

他一個廚子,穿越過來,隻想搞搞美食,研究下紅燒肉的十八種做法,順便在這亂世裡活下去。

可眼前這些東西,卻像一盆冰水,澆滅了他所有的僥幸。

這不是生意,這是在吃人!

吃大明的兵,吃大明的民!

一個瘋狂的念頭,在他腦海中漸漸成型。

他擡頭,對身旁的張赫說道:“傳我命令,明天一早,在城中心廣場,給我搭個台子,越高越好!”

“另外,把城裡所有識字的,都給老子找來!”

第二天,天剛蒙蒙亮。

大同府的百姓們,便被一陣陣急促的鑼聲驚醒。

他們走出家門,驚疑不定地看到,一隊隊身披甲胄的官兵,正将曹勳、王承裕等十幾個平日裡作威作福的大商人,五花大綁地押往城中心的廣場。

消息像長了翅膀,瞬間傳遍了全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