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天一亮。
趙鋒便起了個大早。
錢沖給的金子還剩一錠,被他沉甸甸地揣在懷裡,像塊燒紅的烙鐵。
這錢,燙手,但也是救命錢。
他要去縣城,必須去。
把金子換成實實在在的糧食、布匹、鹽巴。
換成能讓三個女人在他走後,安安穩穩活下去的家底。
新房内,陳卿舒、葉芷怡和林清月也已經醒了。
沒了昨夜的尴尬,三個女人湊在一起,竟有種奇異的和諧。
堂屋裡,陳卿舒和葉芷怡正低頭做着針線活。
“姐姐,你看這針腳,給相公做内襯,會不會磨得慌?”
葉芷怡舉着一件剛裁好的粗棉布裡衣,有些不确定地問道。
陳卿舒接過來,用指腹撚了撚,笑道:“傻妹妹,你這手藝,比縣裡最好的繡娘都不差了。相公穿上,隻會覺得舒坦。”
她們在為即将遠行的趙鋒,準備行裝。
一針一線,縫進去的,是道不盡的牽挂和擔憂。
林清月坐在一旁,手裡捧着一杯熱水,看着她們忙碌,心裡有些不是滋味。
她們是他的妻,為他縫衣做鞋,天經地義。
可自己呢?
受了他的救命之恩,住着他的房子,吃着他的糧食,卻像個外人。
她想做點什麼,卻又找不到合适的由頭。
最終,她咬了咬唇,像是下定了什麼決心,輕聲開口:“兩位姐姐,我想我想給趙大哥也做個東西,算作算作報答他的救命之恩。”
陳卿舒和葉芷怡聞聲擡起頭,相視一笑。
那眼神裡,什麼都明白了。
陳卿舒放下手裡的活計,拉過林清月的手,柔聲道:“這有什麼,你隻管做就是。我看你女紅也好,不如給相公繡個荷包吧,貼身戴着,也能時時念着你的好。”
一句話,說得林清月紅了臉,心裡那點小九九被看穿,卻又覺得無比熨帖。
“嗯。”
她低着頭,聲音細若蚊呐。
看着這屋裡溫馨的一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