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月華低頭一笑。
前世,江保國到處打架欠錢,後來自己開始做點小生意,又瞧不起人,到處惹事。
私底下都是她出去道歉,幫忙籌錢。
這一世,她不可能在當冤大頭了。
她溫聲說道,“江月華說,就五百塊錢?那你替他還?”
江月華:“姐姐就這麼不近人情嗎,我們才是你的親人啊!”
什麼親人?她看到的隻是一群血吸蟲,一群人渣,一群自私自利的垃圾!
“這是欠條,有警衛員作證,你現在是簽還是不簽?”
“江渝,你沒本事的時候我給過你機會,你沒飯吃沒書讀的時候,是大哥把學習資料分享給你,二哥帶着你賺錢,你三哥給你找地廠打工。我他媽給過你機會回江家了,是你不珍惜!老子真他媽後悔,哪天沒一巴掌給你打死!”
江渝好像累了,對着警衛員說:“那走吧。”
“以後砍手還是砍腳,挖腎還是摳眼珠子都随你們。”
江衛民眉毛擰緊,啐了一口痰吐在江渝腳旁,已經是滿腔怒火,“簽,老子簽。”
簽完字,江家一家像老鼠一樣躲回了房裡。
聽到門口的車和人都散了,江保國錘了一下餐桌。
江振國也咬牙切齒,“她不就是在霍家住了一段時間,就完全忘了以前在江家我們怎麼養大她的了!”
“真能給她裝的,不就是靠咱媽改嫁才有的霍家的身份,神氣什麼?”
“還真以為自己就是天生大小姐了!”
江承志說,“就是,以後她被趕出來求我們,是絕不可能讓她回江家的!”
一定要讓她嘗點苦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