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警出去打電話聯系傅家。
裡面的王桂芝直到說得口幹舌燥,漸漸沒了力氣,才端起水杯喝了口水。
看她情緒平靜下來,主審民警才又開口。
“你剛才提到林明薇因帶孩子問題面臨被辭退,有相關證明嗎?是否與林小滿有直接相關責任?另外,你聲稱傅家老夫人先辱罵你,是否有證人或證據可以佐證?”
“證明我有我大女兒的辭退警告。”
王桂芝愣了一下,支支吾吾地說着就往褲兜裡摸,半天隻摸出一張皺巴巴的紙,遞過去時還嘟囔。
“證人哪有什麼證人?門口就我們幾個人”
民警接過辭退警告,看了一眼後放在桌上,又問。
“現在說說你外孫的情況——他今年六歲,事發時一直由你看管?你是否盡到了監護人的監管責任?”
這話戳中了王桂芝的痛處,她又開始嚷嚷。
“我怎麼沒盡到責任?我外孫那麼小,難道還能讓他被人欺負?你們别老盯着我問,怎麼不問問傅家是不是欺負人?他們有錢有勢,你們是不是怕他們?”
“王桂芝,請注意你的言辭。”
民警的語氣更嚴肅了幾分,并強調着。
“警方辦案隻看證據,不看身份背景。現在,我們需要聯系你的家屬,請他們來協助調查。你提供一下家屬的聯系方式,優先聯系直系親屬。”
王桂芝抿着嘴,不情願地報了林明薇的手機号。
民警立刻讓剛才的女警去打電話聯系,自己則繼續看着王桂芝。
“在驗傷報告出來之前,你需要留在警局配合調查,不得擅自離開。在此期間,你有任何合理需求可以提出,但不得再擾亂審訊秩序,明白嗎?”
王桂芝沒說話,隻是把頭扭向一邊,雙手抱在胸前,表面一副不服氣的模樣,實際上看着面前的幾個警察,眼神中也透露出幾分心虛。
另一邊,女警拿着電話走到走廊,撥通了林明薇的号碼。
電話接通後,林明薇聽到對面用規範的公務語氣說着。
“您好,請問是林明薇女士嗎?這裡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。”
電話那頭剛從警察局出來沒多久的林明薇聲音瞬間緊繃起來。
“警、警察同志請問有什麼事嗎?”
“是這樣的,您的母親王桂芝女士,今日下午在傅家宅院門口引發治安糾紛,期間造成一名未成年女孩受傷,目前該女孩已送醫檢查。”
女警語速平穩,清晰地說明情況。
“依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八十二條規定,王桂芝女士已被我局依法傳喚接受調查,在驗傷報告出具、調查結束前,她需留在警局配合工作,不得離開。”
林明薇的聲音瞬間帶上了哭腔。
“警察同志,我媽她她是不是犯了什麼大錯?她年紀大了,不懂事,您能不能通融一下?我們這就去接她行不行”
“林女士,請您冷靜。”女警耐心解釋,“目前隻是配合調查,具體處理結果需結合驗傷報告和調查情況判定。我們聯系您,是希望您作為直系家屬,盡快到我局協助溝通——地址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樓接待室,來時請攜帶您的本人身份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