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方朗聲道:“《春秋》首重‘尊王攘夷’,微言大義。”
“僖公二十八年,晉文公召周天子于踐土,《春秋》為何書曰‘天王狩于河陽’?”
“此乃為尊者諱,曲筆存真,彰顯聖人之意在于維護周天子威嚴,即使事實有虧,亦需在筆法上保全,此乃《春秋》之大義首要。”
“李兄以為然否?”
他目光灼灼,自信此問能顯其功底,并占得道德制高點。
李钰從容道:“秦兄所言,确為常解。”
“為尊者諱,乃《春秋》筆法之一。”
“然聖人作《春秋》,其核心在‘明是非,正名分’,而非單純避諱。”
“‘天王狩于河陽’一語,表面諱言,實則‘狩’字本身已暗含褒貶。”
“天子巡守方為‘狩’,晉侯召王,豈是天子之‘狩’?”
“”
“非為諱而諱,乃是以曲筆行直道,其目的仍在‘正名分’。”
“若隻解為避諱,則淺矣。”
秦方眉頭一皺,沒料到李钰不僅認同,更深化了一層,指出了筆法背後的真正意圖。
不過他也才思敏捷,立刻反擊。
“李兄巧言。然則‘正名分’需依托于事實。”
“隐公元年,‘鄭伯克段于鄢’,《穀梁傳》雲‘克者何?能也。何能也?能殺也。”
“直指鄭伯處心積慮殺弟之惡。此非直書其罪,大義凜然乎?豈不與你方才所言‘曲筆’相悖?”
李钰微微一笑,搖頭道:“并不相悖。”
“‘克’字之用,正是‘正名分’之典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