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3章(第1頁)

比如讓你替領導寫演講稿,你說你不會,那要你何用。

因此鄉試。

無論是議論文還是應用文,對于他來說都不是什麼難事。

略微思考了一下,李钰便将。

但律法就不用了,将案子和律法一對照就知道怎麼判。

此刻他腦海中記憶的律法,就像是書本一樣翻開,他隻需要根據索引尋找到對應的判罰條款,寫下來就行。

前面四道沒有多久時間就完成了。

輪到最後一道。

案子說的是田産糾紛問題。

趙阿氏狀告鄉紳陳員外。

趙阿氏稱:其夫趙大生前因急用,将家中十畝水田‘活賣’于陳員外,得銀四十兩。

契上書寫明‘五年内原價贖取’。

然其夫次年病故。

現趙阿氏辛苦攢足四十兩,欲贖田。

陳員外卻稱,趙大當年并非‘活賣’,而是将此田‘絕賣’于他,并出示一份有趙大畫押、中人簽字的‘絕賣契’。

趙阿氏堅稱從未聽聞絕賣之事,指斥陳員外趁其夫病故,将‘活賣契’偷改為‘絕賣契’,欲圖吞産。

陳員外則反訴趙阿氏妄圖賴賬贖田。

雙方各執一詞,均無其他旁證。

問這個案件如何判。

李钰看完這案子,揉了揉眉心。

這案子看着不複雜,但其實不好判。

雙方都隻有一份契據和說辭,沒有其他證據。

趙阿氏說是‘活賣’,陳員外說是‘絕賣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