沐雪兒趴在他的胸膛,摟着他的腰,傾聽着他的心跳,嘿嘿笑着說:“沒事啊,有我在,他不敢剁了你的。再說了,他要是敢剁了你,大不了我跳河去陪你,反正出門不遠就有條河,讓他回去挨罵,挨我媽打斷腿去!”
“去,不準說這種話。”姬浩然嗔怪的一句。
沐雪兒嘟囔着說:“本來就是。你離開這五年,我感覺我活的好沒勁,做什麼事都不開心,沒有跟你在一起的時候那麼有意思。哪怕吃個烤紅薯都很開心。”
“跟我在一起那麼久,不膩呢?”姬浩然輕聲問道。
他們在一起十幾年了,不算喜歡,真正在一起的時間都有十二,将近十三年了。
這對于這個戀愛快餐一樣的社會來說,不說很常見。
那基本就是沒有!
很多人,基本談個戀愛可能也就談個幾個月,幾周,甚至幾天,膩了就分,分了再找。
搞得現在,無論是談戀愛,還是愛情,都很廉價一樣。
談戀愛,能在一起超過一年的,已經不多了。
能在一起超過三年的,都算得上珍稀物種的。
超過五年的,稀有程度堪比野生大熊貓。
超七年的,那更是鳳毛麟角的存在。
像他們這種光談戀愛就談了十二三年的,彼此喜歡就喜歡了二十幾年的,姬浩然除了在網上的劇本看到過的,現實裡除了他一個都沒有。
“不膩啊,就算是再跟你在一起十幾年,幾十年,我都不覺得膩,越跟你在一起,我就越想跟你在一起,我都恨不得貼你身上,怎麼會覺得膩呢?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,我喜歡你啊!”
短短幾個字,卻是最能觸動姬浩然的内心。
是啊,他們之間哪裡需要什麼理由呢?
一句喜歡,就比得上千萬句情話了。
就像當初那樣,她的一句“我喜歡你,我們談戀愛吧”,就把對愛情和喜歡都很是模糊的他給拐走了。
從此,一個怕打雷傻子身邊多了一個憨憨。
一個怕狗的憨憨的後面,永遠多了一個拿着棍子保護她的傻子。
姬浩然沒有想過他們之間的戀愛能談多久,認為沐雪兒就是跟以前,隻是一時興趣想試試看而已。
等過了新鮮感和熱戀期就好了。
可誰知道,她的熱戀期那麼長,十幾年都不帶斷了。
他也沒想到他的熱戀期也能那麼長,在一起十幾年了,他也沒膩過這個憨憨。
如果不是因為五年前沐爸沐媽的一番話,他可能真的會不管不顧的和沐雪兒結婚生娃。
可能孩子都一籮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