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兒子非常喜歡江南柚,見過江南柚之後,回去一直念叨,她沒辦法才想出這麼個損招。
她認錯态度誠懇,再加上情節比較輕。
隻讓她登報解釋清楚,跟江南柚道歉,再賠江南柚二十塊錢,這件事就算完了。
陳淑琳被放回家,本來想賴掉二十塊錢,不給江南柚,哪成想江南柚早就知道她的判決。
她不給,江南柚自己上門要:“嬸子你不給我錢,難不成是想再進一趟警局?”
“你要想這樣也行,我們繼續走法律程序。”
“等等。”陳淑琳從房間裡把自己攢的錢掏出來,心在滴血,“錢給你。”
“嬸子,人教人教不會,事教人一次就會,下次沒有證據,不要亂說話。”她拿着錢拍了拍自己的手,“謝謝你給我錢,這幾天用腦過度,正好拿着去買肉補一補。”
陳淑琳氣得肺都要炸了。
她捂着自己的心口,另一隻手拍着大腿:“攤上這樣的鄰居真是造孽。”
一想到還要上報紙,她又慌又氣,但又不得不登報道歉。
這下丢臉丢大發了。
江南柚拿錢買了塊肉,剩下的錢帶回去交給沈玉蘭。
沈玉蘭好奇:“南柚,你這錢是從哪來的?”
“隔壁賠給我們的名譽損失費。”
“啊?”沈玉蘭還是不明白。
江南柚給她解釋,她才懂得。
“原來是這樣,她活該。”誰讓她在背後亂嚼舌根,這種人就該好好治一治。
不得不說,報公安這一招就是好用,不用等第二天傍晚,那些謠言像一夜之間插上翅膀,全部飛走消失不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