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第2頁)

眼前的男孩子和記憶裡的那個狗太子,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。

林清遠從最基礎的拼音開始教起。

他修長的手指指着紙上的字母,“a,o,e”

雲菀跟着念,“a,o,e”

讓少年驚訝的是,這個八歲的小姑娘竟在一個小時内就掌握了全部拼音。

他忍不住揉揉她的腦袋,“菀菀真聰明。”

“我也這麼覺得。”雲菀毫不謙虛地點頭。

要不是怕吓着他,她十分鐘就能學會。

畢竟前世她可是出了名的才女,這點小知識算什麼?

林清遠向來不喜歡驕傲之人,可看着眼前小姑娘那副自信的小模樣,卻讓他覺得理所當然。

她确實有這個資本。

“那麼聰明的菀菀,接下來我們開始認字。”少年眉眼含笑,決定加快教學進度。

果然,雲菀的聰慧再次讓他驚訝。

每個生字隻需教兩遍,她就能牢牢記住。

若是帶拼音的文章,她甚至能流暢地朗讀出來。

隻是寫字時卻遇到了難題。

那雙小手怎麼也握不穩鉛筆,活像在抓一條滑溜溜的泥鳅,幾次三番把筆芯折斷。

“啪”——又一根鉛筆斷了。

雲菀捏着僅剩的筆頭,小臉漲得通紅,“對不起,又浪費你的筆了”

林清遠不以為意,反而柔聲安慰,“沒關系,剛開始都這樣。”

他重新取出一支削好的鉛筆,輕輕握住她的小手,“我教你。”

少年的手掌溫暖幹燥,帶着淡淡的皂角香,将她的手完全包裹。

雲菀忽然覺得臉頰發燙,呼吸都不自覺急促起來。

“專心一點。”林清遠輕拍她的腦袋。

待她定下心神,才耐心指導,“拇指和食指要這樣用力,筆杆靠在虎口”

他帶着她的手,在紙上落下工整的字迹。

雲菀的字歪歪扭扭像蚯蚓爬,可經他手寫出的字卻如行雲流水,每個筆畫都透着靈氣。

幾次練習後,雲菀終于掌握了要領。